序号
项目
招生
计划
专项要求
1
声乐、键盘(钢琴、电子琴、手风琴)类
5人
从事声乐、键盘专业训练3年以上,具有独唱、独奏能力(有合唱团实践经验优先)。
2
器
乐
类
管乐:a:铜管:小号、中音号、圆号、长号、大号;
b:木管:长笛、双簧管、单簧管、巴松、萨克斯
8人
要求业务优秀,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。
民乐:扬琴、二胡、琵琶、阮、笛子、笙、唢呐、古筝
6人
弦乐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
4人
打击乐:西洋打击乐、民族打击乐
1人
3
舞蹈类
从事舞蹈专业训练3年以上,具有独舞能力,对形象、形体有一定要求。
4
戏剧类(表演、播音、主持)
要求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外在形象,适合从事节目主持、小品表演等,具有丰富表演实践经验者优先。
说明:① 1至3类专业不可兼报,第4类专业可同时兼报1至3类专业之一;
② 此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,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艺术水平测试整体水平进行适当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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